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数据局,西南证券整理注:红色柱状为数据来源发布的数据,黄色柱状为根据已发布的数据运用插值法补全的数据
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其市场化配置已成为“十五五”时期数字化部署的核心任务。在制度构建方面,我国持续完善数据要素相关基础制度,2022年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明确提出建立四大数据基础制度体系。2023年,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成立,统筹推进数据基础制度与体系建设。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对未来五年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作出系统规划,明确到2029年基本建立相关建设与运营体制机制。“十四五”以来,全国已有超过20个地区颁布数据条例,省市两级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政策超过87项,进一步夯实了数据治理的地方实践基础。在区域试点方面,国家在北京、辽宁、浙江、安徽等10个省份布局建设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鼓励各地在培育市场主体、繁荣数据生态等方面开展先行探索,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与价值化进程。在数据要素交易方面,据国家数据局预估,2024年我国数据交易规模有望突破16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0%。我国数据交易所已从初步探索阶段迈入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成为释放数据价值的重要平台。目前全国已设立超过50家数据交易机构,形成“一地一所”与区域中心并存的发展格局。其中,北京、上海、深圳、贵州等地的交易所以差异化定位引领行业创新。数据产品形态也日益丰富,从传统的原始数据包、API接口,逐步扩展至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应用、算力服务乃至AI模型等高附加值形态,此类产品已占产品总量的近三成。当前数据产品主要应用于财税金融、航运交通、智慧城市及营销商贸等领域,并加速向智能制造、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更广泛的产业与社会治理场景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