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制药公司(如诺华、赛诺菲)在公营领域的份额超过80%市场份额,这些地区患者主要通过由世界卫生组织统一发放。由于专利问题和其他历史原因,在2007年之前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将一项中国自主生产的抗疟药物列入采购清单,直到目前中国药企仍然只是青蒿素抗疟药的原料供应商,而无法成为制药方。由于无力挑战跨国制药公司在占有80%市场份额的公营领域的统治地位,中国ACT生产商转向了私营部门。在非洲,多数人仍无法获得公共卫生服务因而不得不从本地集市摊位、药店之类私人渠道购买抗疟疾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