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经济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实现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加速重构的新型经济形态。
数字经济占比高且增速快,为拉动GDP的重要引擎:在政策引导、需求推动下,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45.5万亿元(信通院统计),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GDP名义增速3.6 pct,占GDP比重39.8%,相较于美日等发达国家的54.3%仍较低,参照《“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假设2025年提升至50%,保守估计数字经济的边际增量将达20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