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体制改革支持全面创新,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公报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改革方向看,包括:新型举国体制、重点领域布局、企业主体地位、财政金融支持。新型举国体制方面,《决定》要求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二十大报告中同样强调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重点领域布局方面,《决定》强调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
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决定》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财政支持方面,《决定》要求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金融支持方面,《决定》要求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