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投资基金制度自英国引入后,分别在1933年颁布《证券法》,次年颁布《证券交易法》以及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以上法案为基金行业提供了法律框架,是投资基金后续发展的重要组件。
➢除了完善的法律系统,美国作为世界最早步入老龄化的国家之一,规模不断增长的养老基金将共同基金纳入其资产配置也是推动基金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之一。2022年末美国家庭中养老资产规模约为27.9万亿美元,其中IRAs与DC计划中共同基金规模达到101,360亿美元,占共同基金的46%,占养老金总规模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