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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前8月天然气重卡终端累计销量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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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前8月天然气重卡终端累计销量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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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万闻数据
数据来源:第一商用车网,光大证券研究所
最近更新: 2023-10-12
补充说明:1、E表示预测数据;2、*表示估计数据;

数据描述

船舶国二/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分别于2022年7月/12月实施,为尾气后处理市场带来了增量空间。根据《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

一、二阶段)》(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船舶国二标准于2022年7月1日实施;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非道路国四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全面实施。船舶国二及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的执行,进一步拓宽了尾气后处理产品的应用领域,为尾气后处理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将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义为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

三、四阶段)》(GB20891-2014)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农业机械(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等)、水泵。

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是非道路机械中主要的污染物排放来源。据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2年)》:2021年,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二氧化硫(SO)、HC、NOx、PM分别为16.8万吨、42.9万吨、478.9万吨、23.4万吨。其中,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铁路内燃机车、飞机排放的HC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26.5%、47.8%、22.6%、1.9%、1.2%;排放的NOx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30.0%、34.9%、30.9%、2.8%、1.4%;

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从国三到国四对应排放控制的升级成本,约占总成本10-15%。此次实施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与柴油车国五排放标准的要求基本相当,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和颗粒捕集器(DPF)是主流技术路线,部分厂商还会采用柴油氧化催化器(DOC)和废气再循环(EGR)等辅助技术。这些技术在国五柴油车上已实现成熟应用,欧美非道路相应产品已在多年前供应市场。从国三到国四,不同功率段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不同的排放控制技术,增加成本有所不同。据大气环境管理司发文解读,37kW≤P<75kW功率段主要采用的技术路线是加装颗粒捕集器(DPF),75 kW≤P<130 kW功率段主要技术路线是加装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OC)+颗粒捕集器(DPF),130 kW≤P<560 kW功率段主要技术路线是加装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OC)+颗粒捕集器(DPF)+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升级成本约占总成本的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