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者付费,市场机制推动减污降碳。2023年1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2021年12月2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近年来,甘肃、江西等多个省市政府均提出排污权核定分配与市场化交易,借以规范行政区域内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权分配确权工作,通过污染者付费原则,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污染排放,最终趋向节能减污降碳的目的,相关政策的提出亦为污废水资源化及再生水市场潜在需求的加速释放提供发展空间。
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日趋严格。根据《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电子工业新建企业自2021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化学需氧量(COD)直接/间接排放限值执行100/500mg/L标准。根据《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自2016年1月1日起,电池工业现有企业化学需氧量(COD)的直接排放限值标准由100mg/L下降至7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