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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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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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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万闻数据
数据来源: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整理,中商产业研究院
最近更新: 2023-10-19
补充说明:1、E表示预测数据;2、*表示估计数据;

数据描述

直播电商产业链GMV分成情况:直播电商产业链中,涉及利益分配的参与者相较传统货架电商更多,主要包含商家、MCN机构、主播以及平台四方。下面是直播电商产业链分成过程简述:(1)由商家端按比例进行抽成;(2)平台端在扣除商家抽成后的GMV中收取佣金及技术服务费;(3)经过前两步分成后,剩余部分由MCN机构以及主播分配,二者分配比例更多取决于主播与MCN机构的议价能力,因此头部主播自身拥有的高流量可以帮助提升其议价能力,佣金高于腰部及尾部主播。

直播电商上游为供应商,即品牌商/生产商/零售商等。商家通常有两种渠道参与直播电商,第一种为通过MCN机构的直播带货主播进行商品销售或者直接通过商家自播这一方式实现销售转换。其中通过专业直播带货主播可以为商家带来有效的正面提升:如商家通过电商直播,尤其是头部主播直播带货这一渠道,可以获得销售GMV的显著提升;此外,商家可以有效提高品牌曝光度,显著减少商家产品的产品宣传周期。

需要支付坑位费及佣金:这一费用在头部主播上体现较为明显,根据新京报报道,头部主播仅坑位费已达10万到60万左右,此外还需支付20-40%左右的佣金;

直播间高折扣挤压商家利润空间:头部主播将“全网最低价”作为流量利器吸引观众,这也逐渐变成了套在商家头上的紧箍咒,严重侵蚀利润,叠加佣金等费用,中小商家甚至出现“赔本赚吆喝”的情况;

难以沉淀私域流量:和主播合作虽然可以提升品牌方短期快速的出货,但是通过直播间销售依赖的更多是粉丝与主播之间的粘性,品牌本身的价值难以得到提升,无法沉淀私域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