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面设备:地面设备制造包括网络设备和用户终端设备,地面站的基本作用是向卫星发射信号,同时接收由终端用户或其它地面站转发来的信
号,以供终端用户联入“星链”。地面站可分为固定地面站和移动站。固定地面站是主要构成,包括天线系统、发射系统、接收系统、控制分系统和卫星运控中心等;移动站相对简单,用户终端包含上游关键零部件及下游终端设备。
运营服务:卫星通信运营服务分为空间段运营服务和地面段运营服务,空间段运营服务主要是通信卫星转发器租赁业务,地面段主要负责地面设备接入业务。我国地面运营商有北斗导航运营商、遥感数据运营商、
卫星通信运营商等。运营商需投入大量资金构建卫星通信网络和地面配套设施,同时,对于专业化要求、人才储备和技术积累要求极高。
图13:卫星产业链全景图
数据来源:未来宇航《2020年中国商业航天产业投资报告》
4.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卫星运营服务成本上升风险;卫星制造过程中技术研发不及预期;宏观经济下行引发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投入不及预期;民营资本参与意愿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