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营模式可分为三大类,现阶段以传统运营模式为主。按投资和管理形式来划分,充电桩运营模式可分为传统运营模式、混合运营模式、共享运营模式三类。其中,传统运营模式按主体、服务提供方可细分为政府/电网企业、汽车厂商、运营商、和用户四大类。
政府/电网企业主导:该模式模式由当地的城投、交投、产投或电网企业为投资主体,直接参与充电站的规划和建设。优点是能因地制宜实现政策的有效落地,同时可在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电网系统要求。潜在缺点包括市场需求覆盖不全、缺乏终端销售网络和运营经验导致充电桩利用率难以提高等。
汽车厂商主导:该模式由汽车厂商作为投资主体,为用户提供商业化的充电服务。该模式适用于有充电服务经验、商业程度较高的企业。汽车厂商主导模式的优点是能提升充电的服务水平和市场化程度,企业也能向车主提供免费或低价服务以提升品牌价值。其缺点是所需资金较多、利润受电价波动影响较大、充电桩数量相对较少,难以在需求量较大时提供充足的电力和有效的技术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