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的推出,推动了“隐性”危废的释放,直接导致我国危废产生量的迅速增长。2017年我国危废产生量达6,936万吨,较2013年危废产生量3,156万吨实现翻倍增长,危废产生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1.75%,危废合法化处置成为趋势。
危废产生地域主要与该地区的工业总量和发展水平相关。根据《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9年,公司主要危废采购地区广东、江苏、浙江、江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位居全国第四、第二、第三、第二十四,全国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