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供给和短期潜在供给转化为实际供给的时间大约分别是10个月和3个月。若短期潜在供给在接下来的5个月全部转化为实际供给,那么月平均供给也只有397亿元,较23年3-7月和22年8-12月的月均实际供给分别下降50%和70%,因此23年剩余时间中银行二永债供给压力不大。
TLAC规则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风险吸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11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处置过程中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的原则和条款》(简称TLAC规则》。TLAC全称是Total Lost Absorb Capability(即总损失吸收能力),指的是进入处置阶段时,可以通过减记或转为普通股等方式吸收损失的资本和债务工具的总和。能作为TLAC又不属于商业银行资本的债券就被称为TLAC非资本债券。当银行进入处置阶段时,若二级资本工具全部减记或转股后都不足以吸收损失,监管可通过强制TLAC非资本债券减记或转股的方式吸收损失。当前我国需要满足TLAC规则的银行只有工、农、中、建四大行。
1)TLAC和监管资本的范围有所不同。TLAC包括扣除缓冲资本后的监管资本,以及符合TLAC标准的非监管资本及处置资金。
2)TLAC比率的分子与巴塞尔协议的比率不同。TLAC风险加权比率的分母和资本充足率一样,但分子不一样;TLAC杠杆率分母与巴塞尔协议下的杠杆率一样,但分子不一样。
我国四大行TLAC风险加权比率在2025年初就需要达到16%,但至今为止我国未有一单TLAC非资本债券发行。2021年10月,央行、原银保监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