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整的彩票产业链包括监管方、上游、中游和下游。上游环节涵盖彩种的研发和发行,其中彩票发行包括国家体彩中心和福彩中心两大机构,相当于行业中唯二的品牌商。中游环节是生产环节,主要包括彩票的印刷、彩票销售系统的研发和彩票终端设备的制造等,相当于彩票产品的外包供应商。下游是由省地级彩票中心和传统线下彩票投注站构成的层级分销系统。彩票监管方主要由政府相关机构负责,并且监管方对于产业链各方的经营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彩民从各渠道购买彩票形成的销售收入将根据不同彩种分入奖金、发行费、公益金,彩票奖金占大头,占比50%以上;其次是彩票公益金,50%留存于彩票发行当地政府,50%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部分按照全国社保基金/中央专项公益金/民政局/体育总局分别60%/30%/5%/5%的比例进行分配并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发行费用中国家级和地方的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自留3%-4%,剩余的收益由社会企业参与分配,上游彩种研发和系统管理环节可参与分配的比例约为2%-4%,中游彩票印刷和设备供应环节可参与分配的比例约为1%-2%,下游销售环节可参与分配的比例为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