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
〔2017〕1941号;
三、《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等。
2023年起
一、2023年2月,国家发
改委《关于提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情况的函》;
二、2023年4月,国家发改委《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相关指导意见(征求
意见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