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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经济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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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经济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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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万闻数据
数据来源:国联证券研究所整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最近更新: 2022-09-16
补充说明:1、E表示预测数据;2、*表示估计数据;

数据描述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8%,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

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简称IDC,利用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IDC是云产业的底层核心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产业上游设备、设施和软件供应商、中游IDC建设者和服务商以及下游的各行业应用客户。产业上游为IT、供配电等设备,产业中游是服务商,建设高效稳定的数据中心,产业下游为数据中心的使用者,包括云计算企业、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电力企业用户等。云计算厂商主要通过虚拟化资源为客户提供灵活的资源分配和调度服务而获取收入,其他企业则通过部署托管服务器集群或者租用数据中心的服务器为自有业务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