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数字经济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数字经济规模稳定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发突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较2019年增加3.3万亿元,2005到2020年期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6万亿元增长到39.2万亿,CAGR达到19.8%;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为38.6%,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2005年到2020年期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由14.2%提升至38.6%。
数字经济疫情中逆势崛起,有效稳定经济下行趋势。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的全球经济下行之下,我国数字经济同比增速依然达到9.7%,是同期GDP名义增速(3%)的3倍多,数字经济成为稳定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