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音频产业链主要集中了音频内容提供方、数字音频平台、服务支持方、数字音频渠道及用户四大角色,目前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信息流、服务流和现金流。
数字音频平台作为内容的传播方,位于产业链中游。当前下游环节较为主流的数字音频应用渠道包括电子设备、智能家居、智能音箱、车载设备等,数字音频收听方为用户。
与欧美相比,长期以来我国音乐版权分发模式较为混乱。1)没有公开完整的版权数据,上游唱片公司和音乐人存在各自授权、交叉授权的现象,唱片公司可直接绕过监管机构与音乐平台达成协议;2)版权分发平台经常捆绑售卖;3)版权监督机构在监督版权分发与付费的同时,也参与版权分发获利。通过梳理该版权模式下的收益分配,我们总结出在线音乐产业链面临的2大核心问题:
问题一:唱片公司占据在线音乐产业链利益核心地位。和国外相比中国音乐版权的市场集中度较低,但音乐平台议价能力依旧不足。根据艾瑞数据,2018年全球音乐曲目近90%来自三大唱片公司,而中国主流音乐平台播放有超过50%曲目的音乐版权分散在独立音乐人、工作室及其他唱片公司,播放曲目中有超80%来自三大唱片公司以外。但是从营收方面来看,中国音乐版权市场近60%的营收掌握在三大唱片公司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