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我国而言,数字经济也已经成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我国GDP的重要力量。目前数字经济占我国GDP比重已经达到40%且仍旧在稳步提升,主要推动力来源于产业数字化,即数据对于各传统行业的改造。从三类产业看,我国第三产业目前的数字化程度已经比较高,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而农业、工业还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
国家提出数字经济整体概念后,各省及地市纷纷进行本地规划落地,经过几年重点发展均已取得不俗成绩,从统计情况看,经济发展较为领先的地区其数字经济的规模和增速都相对表现较好,侧面说明目前数字经济已经驱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