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缺损修复材料用于超出骨骼自愈能力的骨缺损治疗,与创伤类、脊柱类、关节类耗材在临床中协同配合使用。骨科骨缺损主要包括四肢闭合性骨折,难愈合部位骨折,开放性骨折,脊柱椎体间、横突间或椎板间植骨融合,截骨矫形植骨融合,良性骨肿瘤或瘤样病变切除等造成的骨缺损。骨缺损修复材料用于由创伤、感染、肿瘤切除术后和关节翻修在内的先天性和后天性疾病等造成的骨缺损的治疗。在创伤、脊柱、关节的各类手术中经常涉及骨骼遭到破坏和骨组织的缺损,如粉碎性骨折、脊柱融合、人工关节翻修等,需要使用骨缺损修复材料,以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我国骨科骨缺损修复材料的临床治疗需求空缺显著,低渗透率蕴含广阔空间。据南方所统计,2018年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所致创伤骨折、脊柱退行性疾病及骨肿瘤、骨结核等骨科疾病造成骨缺损或功能障碍的患者超600万人,然而实际使用骨缺损修复材料进行治疗的骨科手术仅约为133万例/年。大量骨缺损患者出于各种原因未对骨缺损进行专门处理,严重影响了骨愈合效率和康复效果。
我国骨缺损修复材料市场规模快速增长,预计2023年达53.4亿元。近年来随着治疗理念的改变、居民医疗支出增加、国家医保覆盖比例提升,以及骨缺损修复材料的临床使用需求高速增长,骨科骨缺损修复材料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据南方所统计,2018年我国骨缺损修复材料市场规模达20.2亿元,预计2023年将达53.4亿元,CAGR(2019-2023)为21.5%。
骨修复材料用于治疗骨缺损等,可分为自体骨、异体骨和人工骨三大类。骨缺损是目前矫形外科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骨移植则是修复骨缺损的有效途径。理想的骨移植材料应能实现骨传导、骨诱导和骨生成三项功能。目前骨修复材料骨修复材料主要包括自体骨、异体骨及人工骨。
自体骨使用比例明显下降。自体骨从20世纪初广泛使用并成为骨移植临床应用的金标准,但自体骨的骨量有限、难以满足大规模临床应用需求,且会造成患者额外失血与创伤、取骨部分存在潜在并发症等风险。伴随着人工骨缺损修复材料的发展,自体骨在国内外的临床使用比例均逐步下降。据南方所统计,我国自体骨在骨科手术中的临床使用比例已由2007年的81%下降至2017年的62%,下降趋势明显;与美国对比,据OrthopaedicBiomaterials统计,2017年美国自体骨的临床使用比例为45.51%,低于我国同期。